政策编号 | 政策名称 | 摘要 | 状态 | 类型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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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法答记者问 | 2019-01-22 | ||||
公告 2019年 第2号 | 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公告 | 现行 | 2019-01-21 | ||
国发〔2019〕18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 现行 | 2019-09-12 |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最新修订版 | 现行 | 2019-08-30 |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备案审查规定最新修订版 | 现行 | 2019-08-30 |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 现行 | 2019-10-01 | |||
合建产 2019 2号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合肥市装配式建筑样板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现行 | 2019-01-15 | ||
2020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 现行 | 国标 | 2021-03-25 | ||
000013338/2020-00232 | 2020-06-22 | ||||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造价行为监管,完善工程结算管理,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照《指导意见》要求推行本辖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 | 现行 | 行标 | 2019-06-10 | ||
000013338/2020-00083 | 2020-03-22 | ||||
2020-06-29 | |||||
粤建市〔2019〕116号 |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造价行为监管,完善工程结算管理,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照《指导意见》要求推行本辖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 | 现行 | 国标 | 2019-06-10 | |
建办市函〔2021〕45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程序和条件的通知 | 现行 | 国标 | 2021-11-05 | |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业也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发展,而工程造价作为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信息。 | 现行 | 行标 | 2021-11-05 | ||
现行 | 国标 | 2021-11-14 | |||
000013338/2020-0005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现行 | 待定 | 2020-02-14 | |
现行 | 行标 | 2021-01-18 | |||
HNPR—2021—14001 |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委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勘察 | 现行 | 2021-11-08 | ||
000013338/2020-00100 | 现行 | 2020-05-30 |